第(2/3)页 邹夏摸着推到自己面前的充锋枪,反应倒是淡定,默默的看着丹尼斯。 丹尼斯垂下眼眸,不敢与邹夏对视。 上回邹夏把他收拾的有点惨。 他知道,类似的规矩,要是一犯再犯,先不说邹夏会怎么处置他,就是杜门和珍妮都能揍死他。 上回他已经吃够了苦头,但是这次还是忍不住。 或者说,换了谁都忍不住。 昨天,他可是亲眼看见了只僵尸啊,而且今天,说不准还会再见,身上没有把枪,他实在很难踏实。 昨天在旅店里,和众人告别后,丹尼斯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。 但是不管他再怎么犯困,闭上眼睛,眼前都全是那只猫脸老太太的画面,一直到下半夜都没有睡着。 他实在没忍住,就在快天亮的时候,通过在纽约的关系网,订了这把枪,防身用。 他和邹夏杜门不同,真的不同。 邹夏是深知这行业里的东西。 不会被轻易吓着,甚至就算真碰上危险,也能轻易逃生。 杜门是相信自己的功夫。 不管是活人还是活尸,只要对方能看得见摸得着,他就不会落入下风。 但是丹尼斯知道,自己不行。 他没有邹夏和杜门的那些依仗。 对于那些‘未知’的东西,他害怕,怕到骨子里,就算晚上自己躺在床上,盖着两张厚被子,身子都止不住发冷。 在邹夏目光的逼视下,丹尼斯自己交代了这把枪的来历。 这是他拖熟人,从附近华人黑手党手里买到的。 花了他不少钱, 原本是想着,万一那只猫脸老太太失去控制,赏她一梭子的,倒是没想到,居然能应用到这里。 用来破除魇术。 “长本事了!”邹夏淡淡道。 他没有过多苛责丹尼斯,不是因为理解,而是因为这把枪当下确实能帮忙。 不过丹尼斯的行为并不值得提倡,这两方面不能混为一谈。 在m国持枪不是什么大问题,但是倘若这把枪在任务里用过,根据子弹,很容易能查到枪的来源,然后排查到丹尼斯身上。 到时候再像上回一样,被安全局堵街头搜身,团队里所有人,全都得交代在牢里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