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六章 疯人院(十六)-《快穿:女主不当炮灰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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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最终还是伯公的儿媳妇解决了这个问题。

    她回娘家寻求帮忙,拿到了一些钱,租了房子住了下来。

    伯公等人,原本都是在家里享福惯了的。

    如今突然就住在了出租屋之中,他们可是非常不适应的。

    然而他们也不愿意出去工作。

    原本他们就是纨绔呀,伯公的儿子,伯公儿子的儿子,都是纨绔。

    他们又怎么会工作呢。

    伯公一大把年纪了,这会却吃这种苦,说实话,他的心里也是非常的煎熬的。

    他想着,如果当初没做那些事情,那么今日是不是还悠哉的当他的富家翁呢?

    不,他不会后悔的,是朝阳死脑筋,那么大的家业,如何能够给一个女孩子。

    明明他也说过,自家小子多,可以过继一个过去,然而朝阳居然还不乐意。

    公司是朝阳发展起来的,但是他也是李家的一员,公司本来就有他的一份。

    既然朝阳不乐意,那么就各凭本事。

    是他没有那样的能力,儿子同样比不上朝阳。

    但是他不后悔。

    到如今,伯公的心中,都没有任何的悔意。

    送李书凝去疯人院,都是他决定的。

    然而在他想来,那般对待自己的亲人,他同样不觉得愧疚。

    可以说,伯公这个人,很自私,也很冷血。

    到了如今的地步,他每天都在期盼着那块地的消息。

    然而之前买进的时候,就说几个月后就有消息,如今又等了几个月,依然没有消息。

    伯公一家子却是过不下去了。

    没钱了。

    儿媳妇娘家那边不愿意再帮忙了。

    他们一家子不出去工作,之前因为欠李朝阳的钱多,所以除去贴身衣物,其他什么东西都没有带出来的,全部抵债了。

    所以这段时间,都是伯公的儿媳妇找娘家的人借钱度日的。

    时间久了,人家自然不乐意了。

    也正是如此,伯公让儿子出去把地给卖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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