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 疯人院(十一)-《快穿:女主不当炮灰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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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是她如今也是看李峰过日子,李峰不给她钱花,她也没钱。
这日,曾倩带着孩子去逛街。
不管怎样,和李峰给孩子买东西,李峰还是很大方的。
给孩子买了几套衣服,又给自己买了几只口红,她看了下自己手里头的钱,想了想,留了一些给自己,她心里还是觉得,要给自己多留些后路的。
带着孩子下电梯,手里头东西拎的有些多,被人碰了下,曾倩整个人有些不稳,整个人朝着孩子的方向压了过去。
曾倩有些慌,这时一双有力的大手扶住了她。
一道磁性的声音响了起来“心些。”
曾倩看了眼对方,发现这个男子很年轻,长得也非常的帅气,那双眼睛,尤为突出,这是明星么?这么帅。
曾倩只觉得心跳的厉害。
过了好一会才道“谢谢你。”
男子微微一笑“不客气,带着孩子,其实最好做升降梯,不然很危险。”
“谢谢你的提醒,我下次会注意了。”
曾倩注意到,男子身上的服饰,都是非常名贵的。
她当李朝阳的秘书一年,也是见识过很多东西的,在李家又那么久,同样自己也买过不少的奢侈品牌。
这个男子的身上这套衣服加鞋子,就有二三十万了。
然而最为名贵的还是他的那块手表,这块表,李峰可是眼馋很久了。
毕竟这种表,全世界也就只有三块,是限量版的。
价格上,同样昂贵。
要价八千多万。
曾倩也是倒抽了一口气。
这个男子,肯定很有钱。
曾倩想了想道“我叫曾倩,刚才真的是太谢谢你了,不如我请你喝茶吧?”
男子愣了下,随后露出了笑容,他那双眼睛笑起来,犹如一轮弯月,眼睛更是带着亮光,让人沉溺其郑
曾倩便觉得自己的心莫名的跳的越来越快了。
“好啊,不过怎能让你请,这种事情,自然应该由男士请女士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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