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7:海外版权-《娱乐帝国之崛起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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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的任务就是尽可能的以最小的代价拿到《荒野求生》在日本的播放权,而且这种事情他也没少干,所以他知道什么时候应该用什么态度。
“和田先生,你们的诚意我一点也不怀疑。但这是华夏,我们卖给的是央视。”
“想必你对我们华夏应该很了解,我们为什么以十分之一的成本价卖给央视,我想你应该知道原因的。”
“事实上,任何一档节目,都不太可能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卖出去的。”
“我们没有张口就要两百万华夏币的成本价,这是因为我们也想与贵台合作,让日本的观众能够看到精彩的节目。”王洛说。
谈判,王洛并不在行,但并不代表不会谈判。
二十万美元的价格,可以适当的降低一些,但绝不能一开始就松口。
而事实上,王洛的话也只是理论上的存在而已。
在国内,有不少娱乐公司都在拍综艺片。但是像《荒野求生》这种完全独立的拍摄方式还是头一次。
所以《荒野求生》在国内卖不上价格,而华娱的《挑战》,走的就是正常路线。
华娱,湖海卫视,冠名商等赞助商,三线一体,共同盈利。
所有盈利按照华娱跟湖海卫视商量的比例来分成,所以不存在一集多少钱,也不存在亏本的问题。
但是这样做的话,也不是没有弊端的。电视台也不是傻子,对于节目的版权,他们也不可能不要。
以往在这种问题上,版权大多是跟着分成走的,五五分,版权就是双方五五分。
如果有海外引进的话,则双方五五分成。
而挑战的冠名费是一个亿,节目中有三个赞助商,分别是汽车,服装,饮品。这三个赞助商每家的赞助费是两千万。
也就是说,节目还没开始拍摄,他们就已经拿到了一亿六千万。
按十二集一季的话,平均一集就已经到了一千三百多万。如果再加上电视台的广告费用,一集将会达到一千八百万以上。
所以说,《荒野求生》是赢了收视率,赔了本钱。
事实上,引进一档大火的节目,电视台是绝对不会赔本的。但商人就是这样,谁都想将利益最大化。
不过这种节目最大的劣势便在于,没有冠名商,也没有赞助商。只靠版权费的话,是永远也不可能超越普通综艺节目的。
但好在这档节目是全球性质的,哪怕是二十万美元一集,卖给十个国家的电视台就是二百万美元,换算成华夏币的话也就是一千四百万。
而且还不用跟电视台分成,这也是他的优势。
“十万美元,后续节目nhk有优先合作权,并且摄制组到日本去拍摄至少一集节目。”和田一郎提高了价码,而往往这个时候,对方也会适当的降价。
“价格不变……”(未完待续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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