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司空寿甲报了个数,罗尘算了一下,自己大概能分到六百块灵石。 主要还是来自于众妙丸。 但是再一算,却又觉得不对。 “上个月出了不少中品玉髓丹,怎么也不该是这个数吧?” 罗尘怒了,上面有人贪污! 那贪的,可是我的灵石! ..... ..... 下品玉髓丹时期,破山帮肯定是亏损的。 这个毋庸置疑,成本摆在那里,下品丹药也卖不起高价。 但是这段时间,罗尘确确实实炼出了上百颗中品玉髓丹,熟练度也刷到了完美级。 虽然有一部分被他偷偷贪污了,但光是拿出去的那一百颗,怎么也能卖个几千灵石的。 自己或多或少能分到部分灵石。 但刚才他大致算了下账,分红里面却是没有那些灵石。 “贪谁的不好,贪到我头上来了!” 当即,罗尘就气冲冲的去找米君萍了。 只不过到了勋堂,不仅见到了米君萍,还见到了米叔华。 “你说玉髓丹收益吗?” 米叔华笑眯眯的指了指对面那一排架子。 罗尘一眼看过去,这才发现上面全都是他炼出来的中品玉髓丹。 “咦,居然没有拿出去卖?” “这种勉强能算上主流的修行丹药,不是那么好卖的。” 不好卖? 这怎么可能! 罗尘对于自己的炼丹术,很有信心。 而且中品玉髓丹,他可是第一体验者,其中效果是货真价实,不打任何折扣的。 “当初是我想差了,下品玉髓丹的利润太低,以后我们还得主打中品玉髓丹。” “所以,怎么卖这玩意儿,还得从长计议。” 米叔华这般说道,但面上表情,却好似胸有成竹。 罗尘揣摩着他话里的意思,蓦然想到了一个关键点。 或许不是丹药没人买,而是有人不让卖! 首当其冲的,就是以经营丹药为主的灵药阁,乃至其背后的药王宗! 也不管罗尘在想什么,米叔华笑着说道: “你先回去吧,其他的别管,专心炼丹就是。” “该你的分红,到时候是不会少的。” “哦对了,两天后的拍卖会上午开始,地点落凤山。” …… 拍卖会即将举行,罗尘是奔着见世面开眼界去的。 但不代表,心头没什么想法。 大河坊的拍卖会,分为两种。 一种是十年一次的大型拍卖会,主要面对群体是筑基和金丹修士。 一种是一年一次的小型拍卖会,主要面对群体是炼气期和筑基期修士。 按理来说半年前论道台开业,已经举办过了一次。 但那属于特例,没有照顾到一些定期参加拍卖会的修士。 因此,按照惯例,在入冬之时,依旧举行了今年的小型拍卖会。 说是小型拍卖会,可考虑到大河坊与日俱增的散修数量,以及附近越来越多的修仙家族。 实际上规模,肯定不会小到哪里去。 这种拍卖会,主要针对群体,是包含了炼气期修士的。 因此,难保不会出现罗尘需要的东西。 为了到时候有可能的出手,罗尘先清点了一下自己的身家。 清点后,让他有些叹息。 自己果然还是个穷鬼啊! 全部身家算下来,居然只有一千五百块灵石。 这点灵石,买一件入门级的上品法器,都够呛。 实际上,盘算身家之前,罗尘就早有准备了。 他这几个月,疯狂购买安神香、培元灵液,时不时还要补充养气丹,每个月支出都在五百灵石左右。 破山帮给他的分红,每个月也就能剩下一点点而已。 之所以现在还能有这笔身家,还是靠原小月那个小吃摊。 哦,那个小吃摊已经有了真正的摊位,招牌都打出去了。 取名很简单,就叫尘月,分别取了罗尘和原小月名字中的一个字。 为了激励原小月努力工作,罗尘在她固定工资外,还额外给了百分之五的分红。 倒不是罗尘善良,而是原小月确实工作尽职尽责,而且一个人也撑住了尘月小吃摊的架子。 相较之下,罗尘现在又不管销售,也不管生产,生产也让丹堂的人给他做了。 他就出个小吃制作配方,每个月把货带过去,然后数灵石就完事。 这种好事情,甚至都让罗尘又一次萌生了开连锁分店的想法。 “可惜丹堂的分红没下来,不然凑个两千来块灵石,买一件攻击型的上品法器,勉强够了。” 罗尘叹了口气,看来过两天,真的就只是个看客了。 …… 有期待的时间,总是过得很慢。 但如果知道自己只会是一个看客,那时间就会过得特别快。 两天后,眨眼就至。 一大早,罗尘就冒着雪花,匆匆出了门。 抵达玉鼎剑阁的时候,米叔华等人已经先抵达了。 一眼看去,都是熟人。 米君萍、司空寿甲、罗无敌,还有王渊。 如果加上罗尘,那基本上就全都是炼气后期的修士了。 见到罗尘,罗无敌笑着说了句,“好卖相,我们倒是和你格格不入了。” 一袭雪白毛绒大衣,脚踩踏云靴,头上插着一枚玉簪。 罗尘手上,更是把玩着秦良辰送他的那把折扇。 任谁看了,都只会觉得罗尘出自世家大族,亦或者宗门高第。 罗尘拱了拱手,好奇的问道:“你们在干嘛呢?” 司空寿甲为他解释了一番,罗尘才知道原来大家是在挂售资源。 拍卖会发起者是玉鼎剑宗,主要拍卖品也来自于玉鼎剑宗。 但不代表,其他人就是光买不卖。 如米叔华这些筑基修士,早已经提前两天,就把要拿去拍卖的东西提前交给了剑阁。 他们这些炼气修士,没有那种待遇。 因此,会在入场前,挂售自己要卖出去的东西。 据说这部分资源,拍卖会在简单评估后,将另行设置环节拍卖。 当然,只要拍卖成功,剑阁那里都会收到一笔手续费。 对此,罗尘只能再一次感慨“奸商”。 第(2/3)页